中国女星范冰冰与胞弟范丞丞近日被卷入一宗高达6700万人民币(约4200万令吉)的债务争议。投资方东阳嗨乐影视娱乐有限公司公开追讨这笔已经生效多年的判决债务,并质疑相关资金流向。

事件源于2017年,范冰冰当时为无锡爱美神影视文化有限公司的主要股东及法定代表人,该公司与东阳嗨乐影视合资投资拍摄剧集《巴清传》(剧原名《大秦女首富》)。后来由于男主角高云翔卷入性侵案件,加上范冰冰涉及税务风波,剧集最终未能播出,双方也因此产生投资款纠纷。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于2021年判决,无锡爱美神影视文化有限公司需返还4000万人民币本金及2700万人民币收益,合计6700万人民币,另须支付逾期违约金。判决生效后,这笔债务一直未能完成执行。爱美神影视后来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嗨乐影视称,截至目前仍未收到上述款项。相关资料显示,爱美神影视可供清偿的财产仅剩22.03元人民币。
嗨乐影视于9月24日晚在社交平台发布题为《范小姐,请还钱!》的公开信,指爱美神影视一直以破产为由拖延还款,并公开质疑相关资金流向。信中称,根据其掌握的2025年破产审计报告及银行流水,爱美神影视在2018年至2020年期间曾向范冰冰名下两家个人工作室累计转账超过2亿元人民币,同时向范丞丞名下个人独资工作室转账近千万元人民币,并涉及股权转移。嗨乐影视据此质疑是否存在资产转移,并要求范冰冰与范丞丞方面作出说明。

面对嗨乐影视的公开信,范冰冰联合无锡爱美神等机构,火速委托名律师张起淮发出严正声明强硬反击,强调企业责任与个人责任应依法区分,认为如果主张范冰冰、范丞丞等个人承担连带责任,应通过法定诉讼程序解决,而不应通过网络舆论影响司法。律师声明同时表示,相关言论应以客观证据为基础,并称将针对损害当事人名誉及商誉等侵权行为依法追究责任。

9月26日,嗨乐影视再度回应律师声明,表示不认可“以舆情裹挟司法”的说法,并称公开信内容是根据审计报告及银行流水等资料提出,并非主观臆断。嗨乐影视同时要求范冰冰方面提供相关款项的合同、发票及付款凭证,若能够证明相关款项属于真实、合法交易,公司表示会予以认可,否则将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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